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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标准规范了医疗机构抢救车与基数药品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要求、管理过程、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各要素。基数药品是指为确保用药医嘱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存放在病区或门急诊功能检查室内一定数量的基于预期用途的药品。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指导下的药学、护理、医务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关键管理环节包括目录制订、储存管理(如抢救车加封条、基数药品分类存放及标识、温湿度记录等)及使用管理(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双人核对等)。标准还详细规定了抢救车药品的补充、核查机制。质量管理部分强调了药学部门的定期督查及通过质控体系进行的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 关键要素 5 要素规范 5.1 基本要求 5.1.1 管理组织 5.1.2 制度建设 5.1.3 人员要求 5.1.4 设施设备 5.2 管理过程 5.2.1 抢救车药品目录 5.2.2 基数药品目录 5.2.3 储存管理 5.2.4 使用管理 5.3 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 5.3.1 质量控制 5.3.2 持续改进 附录A(资料性)医疗机构抢救车与基数药品检查表 附录B(资料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检查表 参考文献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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